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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充實基層黨建工作力量,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黨建組織員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職位簡介
黨建組織員是指由市、鎮(zhèn)街(園區(qū))統(tǒng)一招聘和管理,派駐到村(社區(qū))、“陽光雨”黨群服務中心,專職從事黨務工作的人員。
二、招聘數(shù)量
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共610名,具體職位詳見《東莞市2018年公開招聘黨建組織員職位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條件
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(一)中共黨員(含預備黨員);
(二)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(于報名首日2018年7月23日前取得畢業(yè)證書);
(三)年齡不超過35周歲(1982年7月24日后出生);
(四)品行端正,遵紀守法,黨性觀念強,思想政治素質好,熟悉黨務工作;
(五)東莞戶籍,或在東莞居住及工作2年以上;
(六)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
1.報名方式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及《報考指南》(附件2),準確把握招聘條件,確認符合后,于2018年7月23日上午9:00至7月30日下午4:00登錄報名系統(tǒng)進行網(wǎng)上報名,報名鏈接。
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(tǒng)內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(JPG格式,紅/藍/白底色,30KB以下)。未按規(guī)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取消考試資格。
2.系統(tǒng)初審。報名系統(tǒng)將對報考人員錄入的個人信息與職位資格條件進行匹配度初審。未通過初審的,不能繼續(xù)報名。
3.報考咨詢。公告和報名期間,考生可進行報考咨詢,咨詢電話詳見《各鎮(zhèn)(街道)招聘單位聯(lián)系方式》(附件3)。
4.報名費。本次報名和考試均不收取費用。
5.打印準考證。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8月22日至8月24日登錄報名系統(tǒng)自行打印《準考證》。
6.所有報考職位均設置1:3的開考比例,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招聘人數(shù)或取消招聘。
(二)筆試
1.筆試內容。考試科目為《黨建知識》一科,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、黨章黨規(guī)、黨的歷史及黨務工作知識等。題型包括主客觀題。
2.筆試時間及其他。時間為2018年8月25日上午9:00-11:30。筆試地點及須知詳見《準考證》。
(三)資格審核與面試
1.面試人選。按招聘職位與面試人數(shù)1:3的比例,根據(jù)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面試人選。不足比例的,按實際入圍人數(shù)確定面試人選。
2.公布名單。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陽光黨園網(wǎng)、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(wǎng)站公布。
3.資格審核。面試前,面試人選須進行資格審核,并提供以下材料:
(1)《東莞市黨建組織員報名登記表》1份(附件4);
(2)《準考證》1份;
(3)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;
(4)黨員身份證明資料(所在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或流動黨員活動證或黨費證)原件及復印件1份;
(5)畢業(yè)證書或其他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;
(6)東莞戶籍的,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1份;
(7)非東莞戶籍的:在東莞居住及工作2年以上的,提交東莞企業(yè)或單位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1份,或提供該企業(yè)或單位與其繳納社保清單原件和復印件1份;在東莞市內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應屆畢業(yè)生,只需提交畢業(yè)證書;
(8)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。
未按規(guī)定進行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通過的,取消面試資格。
資格審核地址詳見《各鎮(zhèn)(街道)招聘單位聯(lián)系方式》(附件3)。
4.面試安排。面試具體時間、地點和方式等另行通知。
(四)體檢與考察
1.體檢。按招聘職位,根據(jù)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廣東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錄人員體檢通用標準》實施。
考試總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??荚嚳偝煽兯纳嵛迦氡A粜?shù)點后2位,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,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。
2.考察。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??疾斓闹饕獌热莅忌矸?、報考資格條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、道德修養(yǎng)、能力素質、學習和工作表現(xiàn)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。
(五)公示
體檢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招聘人員,在東莞陽光黨園網(wǎng)、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(wǎng)站公示7天。
(六)遞補聘用
因考生體檢、考察不合格,自愿放棄或者在公示中發(fā)現(xiàn)有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招聘職位出現(xiàn)空缺的,將根據(jù)實際情況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。
(七)聘用管理
1.聘用。確定聘用的人員,由各鎮(zhèn)(街道)按照屬地管理指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其簽訂聘用合同,辦理聘用手續(xù),并統(tǒng)一派駐到村(社區(qū))、“陽光雨”黨群服務中心,專職從事黨務工作。
2.待遇。各鎮(zhèn)(街道)結合本地實際以及黨建組織員的崗位職責、工作表現(xiàn)等確定工資福利待遇。
3.試用期管理。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內如發(fā)現(xiàn)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、不能勝任工作或有違法違紀違規(guī)等情形的,予以解聘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報考人員應提供準確的電話聯(lián)絡方式,確保隨時可聯(lián)系,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。
(二)聘用人員如在報名、考試、體檢、考察等招聘環(huán)節(jié)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,一經查實,取消聘用資格或予以解聘。
(三)已聘用人員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報到,逾期不能報到的,不保留聘用資格。
附件3:各鎮(zhèn)(街道)招聘單位聯(lián)系方式
中共東莞市委組織部
2018年7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