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切實做好第五次經濟普查工作,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普查任務,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鹿山街道現(xiàn)計劃招聘五經普專員,作為街道第五次經濟普查指導員。
一、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
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用工4名,招聘崗位為五經普專員
二、招聘對象及條件
本次招聘男性工作人員2名、女性工作人員2名,工作需要經常外出,有駕駛執(zhí)照考慮優(yōu)先錄用。
1.富陽戶籍,熟悉普查區(qū)情況,鹿山人優(yōu)先。
2.身體健康,無精神病、傳染病史等,能堅持工作。
3.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,18周歲以上(1983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8日期間出生),有四經普工作經驗的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。
4.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水平,有一定的經濟、財務、統(tǒng)計以及電腦操作知識,相關專業(yè)畢業(yè)優(yōu)先考慮,經培訓能夠使用電子采集設備(PAD或智能手機,下同)獨立開展工作。
5.認真負責,工作細致,吃苦耐勞,有奉獻精神。
6.具有較強的與人溝通能力,待人和氣,作風正派,為群眾所信任。
7.具有較強的組織協(xié)調能力和群眾工作經驗,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傳工作,政治覺悟高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考:
1.受過刑事處罰、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2.正在接受司法、紀檢部門審查及其他被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;
3.占用集體資產或拖欠集體資金且拒不整改的,或拒不執(zhí)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的;
4.參加邪教組織和非法活動的;
5.違反村鎮(zhèn)規(guī)劃,且拒不整改或造成重大影響的;
6.鼓動或帶頭參與集體上訪、無理上訪,阻擾黨政機關或村級組織正常工作的;
7.存在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。
三、招聘辦法與程序
按照公開、公平、民主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堅持德才兼?zhèn)?,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。按報名、筆試、面試、政審、體檢、公示、培訓、聘用等程序進行,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條件不符者,即取消應聘資格。
(一)報名方式
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現(xiàn)場報名的方式進行。
1.報名時間: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(上午8:15-11:30,下午1:30-4:45);
2.報名地點:鹿山街道辦事處(行政服務中心B座10樓1006室),聯(lián)系人:何佳玲,聯(lián)系電話:0571-63485269。
3.報名方式:報名時應隨帶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證書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,有駕駛證的同步攜帶駕駛證。
4.資格審查:報名人員在報名點接受資格審查,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、有效,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。報名資料一經上交,不予退還。審查通過的現(xiàn)場填寫《2023年鹿山街道經普專員招聘報名表》。
(二)考試
1.筆試:資格審查通過者憑身份證參加筆試,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;資格審查不通過者不通知考試。
2.面試:根據(jù)報考人員筆試成績,從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1: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(如筆試報名人員達不到崗位1:3要求,則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進行面試),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考察政審和體檢
應聘者按筆試成績40%、面試成績60%計算總成績,根據(jù)總成績排名,按招聘人數(shù)1:1的比例確定進入政審和體檢名單。
政審不合格者將取消錄用資格,并依次按成績排名替補測試錄用。
(四)公示
政審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工作日五天。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聘用,取消聘用資格,并依次按成績排名替補測試錄取。
(五)培訓
采取邊試用邊培訓的方式,由富陽區(qū)統(tǒng)計局、鹿山街道區(qū)域發(fā)展與治理中心組織聘用人員培訓,主要內容為普查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、普查工作紀律、普查方案、PAD操作、普查軟件及普查工作必備的專業(yè)知識和技能等。
(六)聘用
公示期滿無異議者作為經普專員按有關規(guī)定辦理試用手續(xù),試用期1個月,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,辦理相關入職手續(xù),并通過第三方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務合同,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。